本报讯(记者 朱大亮)11月2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献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等内容,听取了区政府《关于〈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关于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千秋堰水库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视察轨道交通27号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审定了《关于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情况评议的整改建议》《重庆市璧山区国家机关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试行)》《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范本)》《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定了《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中审议意见受理反馈办法(试行)(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璧山区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草案)〉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研究了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朝阳、罗恩德、吴建卿、张忠、董其鑫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