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黄璐对自己的工作要求,也是每一名检察官扛在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黄璐是区检察院检察三部副主任,也是我区第三批“岗位学雷锋标兵”。黄璐从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10余年,坚持“面对面”零距离倾听当事人心声,“心贴心”为当事人办实事,“点对点”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她办理的3件虚假诉讼案件,不仅为案外人挽回了3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也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该案件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2019年,她办理的28件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克服了两级院、跨辖区和疫情等困难,为26名大学生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2021年,她在办理朱某申请民间借贷纠纷监督一案中,不仅维护了朱某的合法权益,还为原审原告屈某找到了真正的借款人,并且支持屈某向法院起诉。屈某胜诉后,黄璐还帮忙向法院申请执行,最大力度维护了屈某的合法权益。
办案是检察官最好的名片。从业以来,黄璐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办理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00余件。工作过程中,她细心调查核实每一个案件的过程,力争还原每一个真相,不辞辛苦将一个监督案件办成多个监督案件,彰显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的同时,还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司法为民落在实处就是立足岗位职责,尽自己所能为民办实事,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职责,既体现司法的力度,也体现司法的温度。”黄璐说。
(记者 巫秋云)

